2013《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善意取得制度
单选题:
★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时,相机应当归( )所有。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
【解析】(1)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相机的所有权;(2)丁作为所有权人将该相机卖给乙时,属于有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无关(无需考虑乙是否善意的问题),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
课程辅导:2013年注会HD高清课件全新上线 业内顶级讲师聚首助你轻松拿证
考试大纲: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专题 新旧大纲变化对比 新旧教材变化对比
热点关注:1997-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真题及答案 各科复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