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的排列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答案】D
【解析】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法定登记的抵押权(登记公示)>质权(交付公示)>未登记的抵押权(未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