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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巩固练习及答案六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28日

二、多项选择题

1.(2010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权中,需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的有(  )。

A.税收债权

B.社会保障债权

C.职工劳动债权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答案】ABD

【解 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申报。根琚规定,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入清单并予以公示,除此之外,其他债权如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 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2.(2009年新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

A.事实清楚

B.标的额较小

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担任管理人的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3.(2009年新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按照一定比例范围确定管理人报酬,但是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人该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

B.对清算组中参与工作的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不支付报酬

C.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在管理人报酬之外从破产费用中另行支付

D.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异议书应当负有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报酬的相关规定。根基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请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4.(2009年新制度)下列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在按照比例清偿后,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5.(2009年原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有(  )。

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

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作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

【答案】ABD

【解 析】本题考核不得担任管理入的情形。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个人 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A的说法未超过3年,因此不得担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 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B的说法属于这种情况,应予以回避;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 权债务关系的,应该予以回避,选项C的说法中丙负债数额巨大,但不涉及债务人,因此可以担任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 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D的说法应予以回避。

6.(2009年原制度)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的有(  )。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答案】AD

【解 析】本题考核和解制度。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的说法错误;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法院裁定和解之 日起可行使权利,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 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7.(2009年原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开

C.所有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D.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关半数通过即可

【答案】BC

【解 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分配和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没有表决权,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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