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题
1.2009 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玻璃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 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为了保证乙公司 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丙公司所属的职能部门A在征得丙公司的口头同意后,与甲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在乙公司不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义务时, 由丙公司的职能部门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 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甲公司随即与乙公司协商,并达成了进一步加强担保责任的协议,即乙公司将其 所有的一栋厂房作抵押,作为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乙公司将用于抵押的厂房的所有权证书交甲公司收 存。尽管如此,乙公司还是继续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调查的情况显示:乙公司实际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合同履行期间,承租物经过一段时期的维修,乙公司认为,既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那么相应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A职能部门与甲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将房产抵押给甲的,该抵押权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如果乙公司破产,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6)乙公司认为维修费应该由甲公司承担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2010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
(1) 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2)建设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A公司应当在2008年4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 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3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Voo(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2008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转包给C公司。
2008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08 年4月1E1,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008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 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08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
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中发现:
(1)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但在2008年4月1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
(2)A、B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标的额为8000万元,但双方事后另行订立的合同标的额为7000万元;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
(4)A公司与王某于2008年3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条件。3月10日,王某向A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200万元,A公司亦接受,但双方当事人一直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5)A、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该建设工程合同的工程价款应当如何结算?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A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
(7)B公司于9月10日对A公司提起诉讼,其优先权是否消灭?并说明理由。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能否对抗买房人王某?并说明理由。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3.甲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发生以下的与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有关的经济事项:
(1)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 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乙公司为此支出了4000元费用。乙公司依 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但向甲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000元归乙公司所有,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 出的4000元费用。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起反诉,主张机器存在瑕疵,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查,该机器 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2)甲公司需要一笔资金,于2010年3月5日向丙公司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l年;借 款年利率为6%,应付利息由丙公司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丁公司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丁公司 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满之日起1年,但未就保证担保的范围作约定。丙公司依约向甲公司交付借款。借款期满后,丙公司请求甲公司偿还借款, 甲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同?
(2)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指出甲公司、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6)丁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是什么?
(7)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