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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辅导消费税、营业税及常见小税种相关处理

来源:233网校 2012年4月24日
  • 第1页:消费税
  一、消费税

  1、销售一般产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投资、非生产机构等方面

  借: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处理

  1、收回后的材料直接出售(只针对加工费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应税消费品出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最后补差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例题: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正确答案】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0 000
   贷:原材料            2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

  【注:组成计税价格=(发出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税额=30 000×10%=3 000(元)

  应交增值税税额=7 000×17%=1 19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7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应交消费税 3 00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10 000(7 000+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190
   贷:银行存款                11 19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原材料     27 000(20 000+7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27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的

  借:库存商品    30 000(20 000+1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乙企业      30 000

  注意:注意收回后材料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等同于直接出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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