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收到的搬迁补偿款,根据搬迁原因和补偿款来源确定了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1.对于为公共利益搬迁且政府直接从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的补偿款,会计处理的要点如下:
(1)收到时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2)属于对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以下项目进行补偿的部分,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搬迁后拟新建资产的支出;
(3)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上述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其他搬迁补偿款
对于其他搬迁补偿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不会产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1)对因搬迁而被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和不可移动固定资产报废等损失的补偿,属于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所得款项,按照相关资产类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处理,与所处置的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2)对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可移动资产的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支出,以及人员安置等费用性支出的补偿,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在企业实际发生此类费用或者支出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但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应超过该期间实际计入损益的此类费用或者支出。
(3)对企业重新购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给予的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但该部分金额不应超出重新购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总额。
如果企业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在扣除上述三部分损失、费用和支出之后仍有剩余的,则可以将余额在搬迁完成后一次性计入搬迁完成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处理。
五、政府补助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1.复核政府补助明细表,核对与递延收益明细账余额是否相符,
抽查原始凭证,检查是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检查政府补助是否能够收到,检查是否有与资产无关的或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2.检查政府补助是否有相关文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政府补助检查其公允价值的计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对政府补助涉及的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审查是否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4.检查是否有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回的,未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的情形。
5.检查递延收益的分配是否符合政策,复核计算其分配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复核其他递延收益明细表,核对与明细账余额是否相符,抽查原始凭证,检查相关依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验证递延收益的披露是否恰当
此外,对于搬迁而发生的政府补助,审计中应当准确判断采用何种会计模式,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搬迁原因和补偿款来源,并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据。具体包括:
(1)是否属于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搬迁,例如,属于市政动迁(如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还是为了商业地产开发目的而进行的动拆迁;
(2)补偿款付款凭证上注明的付款人账户是否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存款户;
(3)付款方是否为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政府部门(含土地储备中心)等。
【教师提示】目前实务中,多数动拆迁(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目的而进行的,如市政动迁等)都是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的,由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同时吸收其他来源的资金)设立一个项目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该项目公司将按照一定预算确定的拆迁补偿款拨付给动拆迁公司,补偿款由动拆迁公司支付给被拆迁人,因此使用第一种会计模式的可能性较小。
【教师提示】政府补助属于企业的非日常性业务,且在实务中存在着很多企业利用政府补助来调节利润的情况。因此在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往往都存在着重大错报风险,属于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
【实务案例1】嘉德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杨鹏担任北方阀门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项目组注意到下列事项:
2009年1月12日,北方阀门收到政府下拨用于购买检测设备的补助款500万元,并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2009年3月25日,与上述政府补助相关的检测设备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要求:针对上述资料,逐项判断北方阀门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会计处理不恰当。理由如下:
北方阀门收到的财政拨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时应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预计使用期限10年,平均分摊转入营业外收入,不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实务案例2】
资料1: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公司),是一家现代化大型医药上市公司。健康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医药制剂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治疗心血管疾病、慢性肝炎和泌尿系统疾病的药物,其中有12种药品被认定为国家级新药。2011年健康公司为研发治疗慢性肝炎的药物投入了较多经费,同时也获得了大量的政府补助。
资料2:审计项目组在戊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戊公司是健康公司下属专门从事新药品研究开发的全资子公司。2011年1月,戊公司开始研发治疗慢性肝炎的A药品。戊公司为此向省科技厅申请了研发专项经费补贴。经批准的研发专项经费补贴为1 500万元,分两次拨付,在2011年批准补贴申请之日拨付700万元,余款800万元待研发项目通过结项验收时支付。
如果该研发项目A药品未能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则视为验收不通过,第二笔补贴款800万元将不再拨付,已拨付的第一笔补贴不再收回。
2011年戊公司为研发A药品累计投入了3 500万元,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A药品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能否成功尚不确定。戊公司将2011年收到的700万元研发专项经费补贴冲减了开发支出。2011年12月31日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A药品的开发支出为2 800万元。
要求:
1.根据上资料1,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识别健康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指出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和认定,并相应逐项设计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
2.分析资料2中戊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本题不需要具体金额计算,不考虑研发支出中固定资产的采购支出。)
【参考答案】
1.健康公司2011年度获得大量的政府补助,存在未能按照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上准确列报以及结转损益的风险(财务报表“递延收益”的“存在”、“计价和分摊”、“完整性”认定;财务报表“营业外收入”的“发生”和“准确性”、“完整性”认定)。
针对上述风险,应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检查政府补助的有关文件;
——检查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准确;
——检查将政府补助结转损益时是否满足有关条件。
2.戊企业的做法不正确,错误之处和理由如下:
(1)2011年将所有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开发支出”,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资产项目下,将研究费用资本化处理不正确。
A药品述处于临床前的研究阶段,能否成功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A药品的研究费用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2)将收到的研发专项经费补贴款冲减开发支出不正确。
政府补助应按照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核算,不得冲减相关资产的余额或费用;在转为“营业外收入”前,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负债项目(递延收益)。
考试指南:2013注会注会各科考试时间 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
备考专题: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专题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后章节练习及答案专题
为了帮助大家通过考试,233网校提供注册会计师VIP班(含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真题解析班+机考实战班)免费试听 点击进入>>,233网校祝大家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