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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学校06年CPA考试税法内部辅导讲义(十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7日

(六)娱乐业(5%、20%)

计税依据:全额纳税

(七)服务业(5%)

1、差额计税:

(1)旅游企业组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境内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3)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予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4)广告代理业,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5)劳务公司,以其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6)物业管理单位,以其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全额计税

(八)转让无形资产(5%)

1、差额计税:

(1)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单位和个人转让其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全额计税

(九)销售不动产(5%)

1、差额计税:

(1)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单位和个人销售其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全额计税

【同步练习题】

一、交通运输业

【例1】“快捷”搬家公司取得劳务收入5万元,则应比照( )税目征收营业税。

A.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   B.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

C.服务业-代理业      D.服务业-租赁业

【例2-1】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业务应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的有( )。

【例2-2】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业务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有( )。

A.程租业务  B.期租业务  C.承租业务  D.湿租业务  E.干租业务  F.光租业务

【例3】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收入应以收入全额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有( )。

A.运输企业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改由境外企业承运取得的全部收入

B.水运部门从事客运取得的全部收入

C.公路联运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

D.建筑房屋的工程造价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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