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内外资基本一致。
借:固定资产 20万元
无形资产 (20万元)
原材料 (17.1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 (2.9万元)
贷:待转资产价值 20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 2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0万元×33%=6.6
资本公积 13.4万元
(2)捐赠
□税收政策
①公益、救济性捐赠:内外资有差别。
②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内外资一致。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库存商品
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二、准予扣除项目
(一)扣除项目应遵循的原则
【例1】税前扣除项目的确认一般应遵循的原则是( )。
A.配比性原则 B.稳健性原则C.相关性原则 D.真实性原则
(二)准予扣除的基本范围
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
(三)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1、借款利息(费用)支出
(1)税收政策:
(2)与外资企业对比:基本一致
(3)举例:
【例1】下列利息支出项目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
A.企业为对外投资发生的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B.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的利息支出
C.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D.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过程中的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E.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完工前的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F.纳税人向金融机构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较长的借款利息
G.纳税人在筹建期间发生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