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不作补缴所得税调整的是( )。
A.投资方企业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一致
B.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低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
C.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
D.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与联营企业适用税率虽然一致,但联营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例2】假设A企业从B企业分回利润(股利)67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7万元
贷:投资收益 67万元
两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则无需补税
【例3】假设A企业从B企业分回利润(股利)67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7万元
贷:投资收益 67万元
A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B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则无需补税
【例4】假设A企业从B企业分回利润(股利)85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85万元
贷:投资收益 85万元
A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B企业为设在经济特区的中外合资企业,地方所得税免征。则需补税18万元。
【例5】假设A企业从B企业分回利润(股利)185万元,该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85万元
贷:投资收益 185万元
A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B企业为设在经济特区的中外合资企业,目前处于减半第二年,地方所得税免征。则需补税36万元。
【例6】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4年度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为37万元,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实际只缴纳了7.5%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例7】某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2004年度经营亏损15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年终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2.3万元,联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该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万元。
【例8】甲企业2004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100万元向乙企业投资。当年12月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的分配支付额180万元,其中属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金额为60万元。甲乙两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甲企业收到的转让支付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例9-1】假设甲企业2004年12月收到乙企业的支付分配额为90万元,其中属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金额仍为60万元。甲乙两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甲企业收到的转让支付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例9-2】假设甲企业33%,乙企业15%。则甲企业收到的转让支付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例10】 A公司2000年以500万元向B公司投资入股,取得B公司30%的股权。2004年度B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100万元。A公司所得税税率33%,B公司所得税税率15%。
◇成本法:假设A公司取得股利12万元,则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权益法:A公司拥有的份额30万元,则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