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
1、营业税:
1、非营利性: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工会疗养院视同“其他医疗机构”免。
2、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3、营利性:收入直接改善医疗条件的,自其开业之日起,3年内免征。
2、城镇土地使用税:P170
非营利性:免,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三年。2003年期限已满。
3、房产税:P18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自2000年起免征三年。2003年期限已满。
4、车船使用税:P189: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免税
二、个人(包括残疾人员的相关优惠)
A、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用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以上的,免征: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不优惠。且对个人之间互换自用房地产的,经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B、营业税:
1、个人捐赠不动产,不属于征税范围,不征
2、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收入,免。这里的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只指技术性的专利和非专利,其他的专利不免。
3、转让著作权,免
4、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收入,3年内免
5、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暂按3%征
6、个人自建自用普通住宅,销售时免。个人购买并居住1超过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不足1年的,销售时按销售价减去购入价后的差额征税。
7、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免。
C、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减税
D、印花税--个人与房管部门签的租房合同,免征。
E、房产税--按市价出租住房,减按4%征房产税。农村不征。个人非营业用房免征。
F、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和院落用地,由省地税确定减免。农村不征。
三、高校
(一)、增值税:
1、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
2、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二)、营业税
1、从高校后勤部门剥离出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这些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要征营业税。只要高校面向师生的免,面向社会人员的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劳务,免税。
(三)、所得税
1、高校自办的校办工厂、举办的培训班、进修班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但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2、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1、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房产税
1、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一、交通运输
四、软件企业
1、增值税: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3超过%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这部分免缴纳所得税)
2、营业税: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对于技术转让收入还可免缴营业税。
3、所得税:
A、工资部分:P225:同时具备省级批准、自行研发、软件为主营、年销售收入占总收入35%以上,技术转让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年研发费占总收入5%以上,工资可据实扣除。
B、广告费:P232:成立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费可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所销售收入8%的比例扣除。
C、新办的,按信息业,免税两年。
五、金融企业
(一)、营业税:
1、金融保险业统一执行8%的税率。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从8%降低到5%。自2001年10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减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
2、贷款以贷款利息为营业额(包括各种加息、罚息),
转贷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要区分是哪个银行系统)。
但出纳长款收入不纳营业税。
3、金融机构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注意买入价和卖出价都不包括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这和会计不同)
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征收营业税。
融资租赁以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新:保险业营业额包括:1、办理初保业务的全额保险费。2、储金业务利息
4、金融业按其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5、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6、对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7、金融机构的贷款逾期90天的(含90天)尚未收回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应收)的当天。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实收)利息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