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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制度《税法》第四章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5日

  (八)转让无形资产

  1、税收政策(5%)

  (1)差额计税:

  ①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②单位和个人转让其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2)全额计税

  2、同步练习

  【例1】甲乙方合作建房,甲方以土地使用权换取乙方的房屋所有权,则(  )。

  A.甲方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B.甲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C.乙方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D.乙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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