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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制度《税法》第四章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5日

  (九)销售不动产

  1、税收政策(5%)

  (1)差额计税:

  ①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②单位和个人销售其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③个人销售住房的税收政策:(今年的新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全额计税

  2、同步练习

  【例1】按照现行营业税制度规定,下列住宅的销售,免征营业税的有( )。

  A.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

  B.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销售

  C.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

  D.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销售

  答案:A;

  解析:关于本题:B(差额) ;C(差额);D(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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