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要 点 | 内 容 |
1.扣除方法 | 限额扣除 |
2.限额计算方法 | 分国又分项,即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我国税法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3.限额抵扣方法 | 境外已纳个人所得税低于扣除限额,应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该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
4.境外已纳税款抵扣凭证 | 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
5.居民纳税人境内境外所得 | 分别扣减费用、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