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例题8·单选题】某船运公司2013年度拥有旧机动船20艘,每艘净吨位750吨,非机动驳船2艘.每艘净吨位150吨;当年8月新购置机动船6艘,每艘净吨位1500吨.当月取得购买机动船的发票。该公司2013年度应缴纳的车船税为( )元
(已知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
A.61000
B.76000
C.75450
D.77000
【答案】C
【解析】该船运公司2013年应缴纳的车船税=20×750×4+2×150×3×50%+6×1500×4×5÷12=75450(元)
(二)其他相关规定
1.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再次征收的,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予退还。
3.已经缴纳船舶车船税的船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在原登记地不予退税,在新登记地凭完税凭证不再纳税,新登记地海事管理机构应记录上述船舶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或海事管理机构名称,并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