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且单独核算的,如下表:
产品 | 时点 | 增值税 | 消费税 | 企业所得税 | |
一般产品 | 收取时 | 不纳 | 不纳 | 不纳 | |
逾期时 | 按不含税销售额纳税 | 纳(成品油除外) | 纳 | ||
酒类产品 | 黄酒、啤酒 | 收取时 | 不纳 | 不纳 | 不纳 |
逾期时 | 按不含税销售额纳税 | 不纳(定额税率) | 纳 | ||
其他酒类产品 | 收取时 | 纳税 | 纳税 | 不纳 | |
逾期时 | 不纳 | 不纳 | 纳 |
大家在掌握这个知识点时,注意区分收取时与逾期时两个时点,还要注意区分一般产品和酒类产品两种情况,在酒类产品中黄酒、啤酒也是特殊情况。只要记住特殊的,其它一般内容就容易掌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