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某县城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进口货物与设备的关税税率均为40%,本题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凭证在当月都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证。2005年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货款400万元,支付增值税68万元,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货运发票,材料验收入库;
(2)进口化妆品一批用于生产加工优质化妆品,关税的完税价格50万元;同日还进口生产大型设备一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
(3)对外销售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14万元,取得国有运输企业的货运发票;
(4)将试制的优质化妆品发给本单位职工作福利,成本价40万元,成本利润率8%,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生产优质化妆品过程中领用进口化妆品20万元作原料。
(5)因水灾损失上月购进的原材料成本10.93万元(其中含运输费用0.93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化工厂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
(2)计算该化工厂当月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化工厂当月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化工厂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2.某独立核算的新办国有运输企业位处市区,2004年3月份开业,2005年该公司有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占地2万平方米;拥有房屋原值5000万元,其中20%于2004年1月1日出租,其余自用;拥有并使用大客车2辆,办公用车(小轿车)1辆,载货汽车(净吨位40吨)30辆(其中4辆是在2005年7月份新购置的,于购置当月领取行驶执照并投入使用)。
(2)公司2005年度经营情况:
①业务收入情况:货运收入1530万元;装卸搬运收入20万元;经营仓库、堆场业务,取得收入30万元;房屋租金收入400万元;上述各项收入均分别核算。
②营业成本380万元,营业费用570万元。
③管理费用350万元(已包括缴纳的印花税,未包括其他各项税金),其中:业务招待费21.54万元,业务宣传费16.92万元,广告费33万元。
④财务费用6万元(因经营需要,于上年向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年利率6%)。
⑤营业外支出30万元,系本年9月份通过民政局向灾区的捐赠。
⑥投资收益账户中表明:境内A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170万元(A联营企业税率15%),境内B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67万元(B联营企业税率33%)
(3)其他资料:
①公司共有职工50人,全年列入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支出54万元;全年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9.45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省政府规定,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800元;
②城镇土地使用税:3元/平方米;车船使用税年税额:大客车200元/辆,小轿车300元/辆,载货汽车每净吨位年税额50元;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的营业税合计数;
(2)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数;
(3)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合计数;
(4)计算该企业200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前所得;
(5)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合计数;
(6)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该企业2005年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3.某生产性外商出口企业,1997年2月在我国海南省依法设立,经营期限10年。1997年~2004年的盈亏情况见下表(地方所得税暂不考虑):
(单位:万元)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40 —10 30 50 60 20 —15 —70
200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其中出口产品销售收入3800万元),租金收入100万元;
(2)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614万元;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与租金收入有关的费用支出20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181万元.营业税5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6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68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支付给上级主管单位的管理费40万元)。2004年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为40万元;
(5) 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6月1日为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经批准向其他企业融资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2%,按月付息,本年实际支付利息7万元。其它财务费用0.5万元。以上利息支出30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
(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3万元,向其它企业直接捐赠1万元,通过我国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意外事故净损失18万元,向关联科研机构资助研究开发费用10万元);
(7)购买国产设备投资80万元,经核准允许抵扣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8)该外方投资者将获得的税后利润(按照40%的股权比例分配)的100%投资于本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期6年。
要求:
(1)计算该企业1997-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的合计数;
(2)计算该企业2005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包括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的附加扣除);
(3)计算该企业2005年可以在税前扣除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合计数;
(4)计算该企业200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2005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6)计算该企业外方投资者所获得的税后利润;
(7)计算该企业外方投资者的再投资行为所能够获得的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