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本营业账簿应贴花=8×5=40(元)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以资金账簿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增加的实收资本,应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因此,资金账簿应缴纳印花税=(1200+150)×0.05%=0.675(万元)=6750(元)。
合计应缴纳的印花税=40+6750=6790(元)
(3)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租金计征印花税=72000×0.1%=72(元)。
(4)货物运输合同应按运输费用扣除装卸费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50000-8000)×0.05%=21(元)。
(5)委托加工合同应按加工费和提供的辅料金额合计计算印花税税额=15000×0.05%=7.5(元)。
(6)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因此,该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税额=50000×15×0.005%=37.5(元)。
(7)本年度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税额总计=20+6790+72+21+7.5+37.5=6948(元)五、综合题。1.
【正确答案】(1)应纳进口环节各税
①应纳关税=120×30%=36万元
②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20+36)÷(1-30%)×17%=37.89(万元)
③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120+36)÷(1-30%)×30%=66.86(万元)
(2)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
先确定消费税税率:
卷烟A13500×98%÷250=52.92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45%;
卷烟B12000÷250=48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30%;
卷烟C8750÷250=35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30%;
特制卷烟14200÷1.17÷250=48.55元/条<50元/条,适用消费税税率30%。
计算应交消费税=(500×150÷10000+500×1.35×98%×45%)+(600×150÷10000+600×1.2×30%)+(20×150÷10000+20×1.2×30%)+(5×150÷10000+5×0.875×30%+0.351÷1.17×30%)+10×150÷10000+10×1.42÷1.17×30%-66.86÷2=305.175+225+7.5+1.4775+3.791-33.43=509.51(万元)。
(3)应纳增值税
①当月销项税额=〔500×1.35×98%+600×1.2+20×1.2-5×1.35×98%+5×0.875+0.351÷1.17+10×1.42÷1.17〕×17%=(661.5+720+24-6.615+4.375+0.3+12.1368)×17%=1415.6968×17%=240.67(万元)
②当月进项税额=51+〔1.2×20×(1+17%)+3.51〕/(1+17%)×17%+37.89+0.51×7%=93.52(万元)
③当月应纳增值税=240.67-93.52=147.15(万元)
(4)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①当月应纳城建税=(511.69+147.15)×7%=46.12(万元)
②当月应纳教育费附加=(511.69+147.15)×3%=19.77(万元)
2.
【正确答案】(1)应纳增值税=(7200+1404÷1.17)×17%-(425-30×17%)=1008.1(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7200+1404÷1.17)×30%-2600×30%=1740(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100×5%=5(万元)
应纳城建税税额=(1008.1+1740+5)×7%=192.72(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1008.1+1740+5)×3%=82.59(万元)
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740+5+192.72+82.59=2020.31(万元)
(2)该公司2005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收入总额=7200+1404÷(1+17%)+100+37÷(1-15%×50%)=8540(万元)
(3)该公司2005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销售成本=(30+5)×90+60-60÷(10×12)×8=3206(万元)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500×3‰+3=28.5(万元),实际列支60万元,应调增60-28.5=31.5(万元)
(5)该公司2005年意外事故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30×(1+17%)-10=25.1(万元)
(6)该公司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8540-3206-2020.31-700-300-640+31.5-25.1-80×50%=1640.09(万元)
(7)该公司2005年应纳所得税额=1640.09×33%-37÷(1-15%×50%)×15%=535.23(万元)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限额=400×40%=160(万元)
新增税额=535.23-(420+2)=113.23(万元)
只能抵免115.23万元
实际应纳所得税=535.23-113.23=422(万元)3.
【正确答案】(1)该企业属于地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从获利年度起“二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由于该企业A生产项目已经享受了“二免三减半”的定期税收优惠,而B生产项目追加投资1500万美元,且超过原注册资本50%以上,属于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单独享受定期减免优惠的追加投资项目。由于B项目2001年获利,2001和2002年两年属于免税年度,2005年是最后一个可以单独享受减半优惠的纳税年度。
(2)逐项说明如下:
①A项目B股股票转让净收益20万元,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②境内投资收益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B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③A项目企业与境外咨询企业共同与境内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咨询服务的收取咨询费收入,划分为该企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扣除应纳的营业税以后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60%×(1-5%)=28.5(万元)。
④2001年到期的应付未付款20万元,应作为B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⑤漏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无需调整纳税所得。但转让的国库券收益5万元,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⑥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从该企业分得利润汇往境外,免税。
(3)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计算如下:
A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30+20+28.5+5)×15%=12.525(万元)
B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20-5+20)×15%×50%=2.625(万元)
合计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12.525+2.625-8=7.15(万元)4.
【正确答案】(1)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和季度奖应合并由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0+1000+2000-1600)×15%-125=535(元)。
取得年终奖: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2)担任某公司技术顾问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当月捐赠扣除限额=35000×(1-20%)×30%=28000×30%=8400(元),因此应由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000-8400)×20%=3920(元)。
(3)出版专著按我国税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0×(1-20%)×20%×(1-30%)=4032元,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2600元,应补税4032-2600=1432元。
(4)保险公司赔款2000元和教育储蓄存款利息3000元,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销售(交换)购入并居住超过1年的住宅免征营业税,因此销售1999年购入的住房免征营业税;销售购入并居住不超过1年的住宅按照差价征营业税,因此销售2005年7月购入的住房应纳营业税=(480000-400000)×5%=4000(元);由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3%缴纳营业税,因此出租住房应纳营业税=4500×3%=135(元)。
(6)由于个人出租住房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因此出租一套三居室房屋应纳房产税=4500×4%=180元。
(7)换入和得奖的住房应纳契税=250000×3%+150000×3%=12000(元)
(8)由于个人出售住房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出售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50000)+(480000-400000)-(480000-400000)×5%×(1+7%+3%)】×20%=225600×20%=45120(元)。
(9)住房租金按月依照1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且可扣除当月应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35+180+135×(7%+3%)=328.5元和装修费200元,因此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328.5―200)×(1-20%)×10%=317.72(元)。
(10)住房得奖应按偶然所得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