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企业),19%年8月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经营期15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该企业19%年一2003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200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一12月取得境内产品销售收人3 000万元(12月份200万元)、取得出口产品销售收人5 000万元(12月份600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人90万元、歌厅收人40万元;
(2) 12月份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3) 12月份转让股票收益70万元;转让国库券收人30万元;
(4)全年应扣除的销售(经营)成本7 300万元(未含12月份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交际应酬费70万元、技术开发费60万元(2003年的技术开发费50万元);经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
(5)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取得 保险 公司赔款5万元);
(6)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4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20%的公司所得税。
(注: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地方所得税不考虑;该企业选择从1997年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199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1997年一2001年共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计算200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计算200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计算200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6)计算2004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的增值税;来源:www.examda.com
(7)计算2004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人总额;
(8)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交际应酬费;
(9)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和技术开发费;
(10)计算2004年所得税前应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
(11)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2)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境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