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答案】B
【解析】按照《征管法》第49条和《细则》第77条规定,欠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17.【答案】D
【解析】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这里没有规定发期限。
18.【答案】A
【解析】《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扣缴义务人没有权力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停止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19.【答案】A
【解析】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务机关追征期可延长至5年。’
20.【答案】B
【解析】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1.【答案】C
【解析】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22.【答案】D
【解析】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23.【答案】A
【解析】按照《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4.【答案】C
【解析】情节严重的,有期徒刑期限加长到3年以上7年以下,但罚金仍是1倍以上5倍以下。
25.【答案】B
【解析】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6.【答案】A
【解析】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7.【答案】D
【解析】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28.【答案】B
【解析】纳税担保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在15日内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抵缴税款、滞纳金。
29.【答案】B
【解析】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称为纳税质押。
30.【答案】C
【解析】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纳税担保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称为纳税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