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1)机动车制造股份公司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60+10)×10+20×10×(1-10%)+(22+3)×5+(80+22)×0.1÷(1+17%)]×17%=172.33(万元) (1分)
(2)机动车制造股份公司进口环节缴纳的税金:
进口特制材料应缴纳的关税=(110+20+0.5)×10%=13.05(万元)。
进口特制材料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110+20+0.5+13.05)×17%=24.4(万元) (0.5分)
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的关税=55×10%=5.5(万元)
进口检测设备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55+5.5)×17%=10.29(万元) (0.5分)
该企业2月份进口环节应纳税额=13.05+24.4+5.5+10.29=53.24(万元) (1分)
(3)机动车制造股份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60+10)×10+20×10×(1-10%)+80×0.1÷(1+17%)]×12%+[(22+3)×5+22×0.1÷(1+17%)]×5%=112.76(万元) (1分)
(4)机动车制造股份公司本月的城建税:
本月应纳增值税=172.33-17-20×7%-60×17%-5×7%-300×(1-10%)×6%-24.4-2×7%-10=92.64(万元)
本月应纳营业税=6×5%=0.3(万元)
本月应纳城建税=(92.64+112.76+0.3)×5%=10.29(万元) (1分)
2.【答案】
(1)广告费用扣除限额=(6500+100)×8%=528(万元),实际发生600万元,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为528万元。 (1分)
(2)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6500+100)×3‰+3=22.8(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22.8万元。 (1分)
(3)纳税调整后所得=2500+600-528+30-22.8+78+32+6.8-120=2576(万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2576×3%=77.28(万元),实际发生78万元,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为77.28万元。 (1分)
(4)该企业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576+74÷(1-7.5%)×7.5%-77.28=2504.72(万元)
(5)境外所得应纳税额=(120+80)×33%=66(万元),已纳税额80万元,该所得不用在我国补税。
该企业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2504.72×33%-74÷(1-7.5%)×15%=814.56(万元) (1分)
3.【答案】
(1)该企业于1996年下半年开业并当年获利,该企业选择从下一年开始享受优惠,1996年按正常税率计算税额,1997年即使亏损,也是“两免三减半”优惠期的第一年。1997~1998年免税,1999~2001年减半征收。 1996~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0×15%+[90-(80-60)+(100-50)]×7.5%+(1000+200-70)×10%=125(万元) (1分)
(2)交际应酬费扣除限额=7000×3‰+3+500×10‰=29(万元),实际发生10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29万元;(0.5分)福利费扣除限额=6÷2%×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42万元。 (0.5分)
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在境外缴纳社会保险费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该企业计算2006年应纳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包括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
=1000-100+29-45+42+20×50%-10=926(万元) (1分)
(3)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应该转出;向本企业投资的科研机构资助研究开发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该企业计算2006年应纳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200-20+50×13%-15=171.50(万元) (1分)
(4)该企业2006年应纳所得税额=[(7000+100+500)-4000-25-926-171.50+5-100]×15%=357.38(万元) (1分)
4.【答案】
(1)对于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是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该学校选择将下半年学期奖金按照一次性奖金办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月份取得的上半年学期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纳税;商业保险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600)×10%-25]×10+[(3000+6000-1600)×20%-375]+[(3000+4000-1600)×20%-375]=2960(元)
12月份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12=6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元。
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10%-25=775(元)
工资、奖金及商业保险应纳个人所得税=2960+775=3735(元) (1分)
(2)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
捐赠限额=40000×(1-20%)×30%=9600(元),实际捐赠额10000元,税前准予扣除96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0-9600)×20%×(1-30%)=3136(元) (1分)
(3)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35000-2000)×(1-20%)]÷76%×30%-2000=8421.05(元) (1分)
(4)国外酬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8.3×(1-20%)×20%=1328(元)
在美国的版权收入属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500×8.3×(1-20%)×20%=5976(元)
应纳所得税额合计=1328+5976=7304(元) (0.5分)
已纳所得税额=(50+753)×8.3=6664.9(元) (0.5分)
来自美国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税额=7304-6664.9=639.1(元) (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