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题(本题型共4题,每小题4分。本题型共16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某市物资贸易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06年3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本月购进并入库的—批商品,本月已付款,取得税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税金8.5万元,但当月未进行申报认证;当期购入税控收款机两台,取得税控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税金0.85万元,当月已经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2)受托代销一批工具,双方约定每套售价0.3万元(不含税),并按此价格的10%提取手续费,物贸公司在销售中将价格自行提至每套0.35万元(不含税),当月售出200套,仍与委托方按每套0.3万元结算贷款,并已取得委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获得认证并申报抵扣;
(3)销售一台设备,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45.2万元,上月已收预收款40万元,本月发货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余款未到;
(4)1月份购入的一批物资(已抵扣进项税额)被盗,成本为9.93万元(含0.93万元的运费成本);
(5)受托为某机械厂代购一批专用工具,收到周转金40万元,销售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台头为物资公司,销售额为30万元,税金5.1万元,当月已经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物资公司向机械厂开具同等金额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照销售额的10%收取手续费(开具普通发票),余款已于当月返还给机械厂。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和营业税;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案】
(1)销项税额=0.35×200×17%+[45.2/(1+17%)]×17%+[30+3/(1+17%)]×17%=24.00万元
(2)进项税额=0.3×200×17%+0.85+5.1-[9×17%+0.93×7%/(1-7%)]=14.55万元
(3)应纳增值税额=24.00-14.55=9.45万元;应纳营业税额=0.3×10%×200×5%=0.3万元
(4)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9.45+0.3)×7%=0.68 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9.45+0.3)×3%=0.29万元
2.某乡镇企业2006年度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利润总额直接申报)45万元。经注册会计师核定,发现下列情况:
(1)“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有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3万元、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的捐赠8万元;
(2)企业全年平均职工人数50人,全年计入各种成本费用中的工资总额106万元(上半年40万元,下半年66万元),并按工资总额计算提取并实际使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19.61万元,但并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3)该企业全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30万元,本年该企业销售收入净额为3000万元;同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该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为25000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区,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另该企业出租土地一块计2000平方米给其他单位使用,还将1000平方米的土地借给部队作训练场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年税额为5元/平方米;列支房产税30万元,该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原值3000万元,另有一座职工医院和一个托儿所,原值分别为200万元和100万元,还有一个用于出租的仓库,本年取得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以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额为计提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本企业应付B企业货款账面余额为50万元(含税)。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货款。2006年6月30日,经双方协商,本企业一批成本为27万的产品抵偿,经评估,该批产品价值为38万元,发生评估等其他费用400元,对于该抵债业务,本企业账目按照会计规定进行了处理。
要求:
(1)计算在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
(2)计算在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计数;
(3)计算抵债业务的纳税调整额;
(4)计算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
(5)计算2006年该乡镇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1)计税工资标准=50×0.08×6+50×0.16×6=72万元,实际列支工资106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72万元。由于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不得扣除职工工会经费,在税前可以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72×(14%+2.5%)=11.88万元。
(2)应扣除业务招待费限额(3000+38)×0.003+3=12.11万元,已列支30万元,只能扣除12.11万元;应扣除城镇土地使用税=(25000—5000—1000—1000)×5/10000=9万元,实际列支10万元,只能扣除9万元;应扣除房产税=3000×(1-20%)×1.2%+5×12%=29.4万元,实际列支30万元,只能扣除29.4万元;所以在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计=12.11+9+29.4=50.51万元;
(3)抵债业务应于债务应于重组日确认资产转让所得11万元(38-27)和债务重组所得5.5万元(50-38-38×17%-0.04)。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5万元;
(4)纳税调整后所得=45+8+3+5+(106-72)+(19.61-11.88)+(30-12.11)+(10-9)+(30-29.4)+16.5=138.72万元;捐赠限额=138.72×3%=4.16万元,允许扣除的捐赠限额=4.16万元
(5)应纳税额=(138.72-4.16)×33%×(1-10%)=39.96万
3.位于某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比例为40%:60%,1998年成立,主营业务为销售自产电器,兼营电器专有技术的研发和咨询,预计经营15年。自2000年起取得出口型企业证书。其1998年至2005年经营情况如下(企业所在地区免征地方所得税):(单位:万元)
会计核算反映的2006年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其中78%为产品出口收入),咨询收入1000万元;成本、费用、税金合计420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总额6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查时发现如下问题:
(1)销售工业企业下脚料一批,现金收入2.8万元未入账;
(2)管理费用开支中有支付给关联方企业的管理费用100万元;
(3)营业外支出50万元为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的货物一批,50万元为账面成本,企业未作涉税处理(该货物同类不含税出厂价为8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公司1998-2005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
(2)计算2006年审核出的应补缴的增值税总和。
(3)计算销售下脚料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管理费用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捐赠行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公司2006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公司1998-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50-30+60)×15%×50%+(80+60)×10%=20(万元)
(2)审核出的问题应补缴的增值税总和=2.8÷(1+17%)×17%+80×17%=14.01(万元)
(3)销售下脚料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8÷(1+17%)=2.39(万元)
(4)管理费用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支付给关联方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5)捐赠行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0-50-80÷(1+17%)×17%=18.38(万元)
(6)2006年的企业所得税=(600+2.39+100+18.38)×10%=72.08(万元)
4.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市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假定2006年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工资6000元,年终奖金24000元;
(2)假定6月4日将拥有的48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10元(当日市场收盘价14元),该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票期权时在该公司实际工作期间为18个月;
(3)为改善居住条件,将一处非普通住房销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房5年前购进价格80000元,销售过程中缴纳相关费用5000元,并交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4)当月按市场价格出租另外一处房屋收取租金2万元(租期10个月,签定了合同),同时发生了房屋修理费1000元;
(5)该企业在12月份为李某购买汽车支付20万元;
(6)李某2006年1月从该企业借款10万元,至今2006年底仍未归还。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李某工资和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李某行使股票期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李某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李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企业为李某购买汽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李某从企业借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15%-125=53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25=2375(元)。
工资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35+2375=2910(元)
(2)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8000×(14-10)÷12)×20%-375]×12=33900(元)
(3)售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80000-5000-(200000-80000)×5%×(1+7%+3%)-200000×0.5‰]×20%=21660(元)
(4)房屋租赁应纳营业税=20000×3%=600(元)
房屋租赁应纳城建税及附加=600×(7%+3%)=60(元)
房屋租赁应纳房产税=20000×4%=800(元)
房屋租赁应纳印花税=20000×10×0.1%=200(元)
房屋租赁当月可以扣除修理费800元,下月可以扣除修理费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660-800-200-800)×(1-20%)×10%=1403.2(元)
(5)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的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0%=40000(元)
(6)个人借款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20%=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