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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会考试《税法》冲刺精选模拟试题(3)

来源:233网校 2009年8月27日

  第四大题 :综合题(本题型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答案:

  解析:(1)销售产品应缴纳增值税=9000×17%-830=700(万元)

  销售产品应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0×(7%+3%)=70(万元)

  租金收入营业税=200×5%=10(万元)

  租金收入应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7%+3%)=1(万元)

  该公司2008年准予在税前扣除的税费=70+10+1=81(万元)

  (2)销售(营业)收入=9000+200=9200(万元)

  会计利润=9200-6500-81-1300-500-(500+11+78+19)-50+42.5=203.5(万元)

  (3)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9200×5‰=46(万元),实际发生额×60%=56×60%=33.6<46,所以准予扣除33.6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56-33.6=22.4(万元)

  广告费扣除标准=9200×15%=138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320万元,未超过标准,准予据实扣除。

  2008年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超标数额合计22.4万元

  (4)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拨缴11万元,准予扣除1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78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19万元,准予扣除12.5万元。

  准予扣除的工资、三项经费合计=500+10+70+12.5=592.5(万元)

  (5)捐赠扣除限额=203.5×12%=24.42(万元),实际发生50万元,准予扣除24.42万元。

  (6)200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3.5+22.4+(11-10+78-70+19-12.5)+(50-24.42)-42.5=224.48(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224.48×25%+42.5÷(1-15%)×(25%-15%)-50=1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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