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点设置
(一)考点确定:
需设立考点的报名机构向省鉴定中心提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专业设置、考生范围、报名规模、培训场地、设备和师资情况,填写《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附件3)。省鉴定中心根据报名人数、考生来源和工作需要设置考点,并与各考点签订工作责任书。
(二)考点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申请承担鉴定考点任务并履行考点责任;
2、具备鉴定考试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
3、具备鉴定保密管理条件,能够确保鉴定安全;
4、坚持考培分离和回避的原则,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由省鉴定中心结合考点设置情况统一安排;
5、配备安全保卫、技术保障和医务工作人员,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6、在兰考前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得申请外地考点。
五、鉴定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管理
(一)省鉴定中心使用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管理系统”,各报名点使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
(二)各报名点要准确录入考生信息。正常考试的要仔细核对考生姓名(姓名为两个字的考生在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报考职业级别;补考的除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外,还应在“考试类型”上选择“补考”,并在“考试类别”上选择正确的补考科目,否则无法提取上次考试的合格成绩。
(三)各报名点在上报数据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认后生成数据库上报省鉴定中心,上报数据库时应按照“附件1”里的职业名称将当天的考生数据生成一个单独批次的数据库上报(注:如两天都有考生报名,两天各生成一个上报数据库)。准考证下发后,考生信息不得变更。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2、《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申报表》(见附件5);
3、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6);
4、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花名册(由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管理系统报名录入器生成);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7、现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准考证下发:
考生准考证于考前一个星期下发。
(六)具体报名时间:
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信息:2017年人力资源考试报名时间|讲师解读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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