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全国统一鉴定考前培训机构:
为做好2017年我省全国统一鉴定各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较大的调整。今年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6个职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鉴定时间
(一)2017年实行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5月20、21日,11月18、19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职业等级详见附件1、2)。
(二)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三、方式和内容
(一)物流师(4-3级)、电子商务师(4-3级)、理财规划师(3-2级)、心理咨询师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五个职业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方式,在部鉴定中心指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考核。其中电子商务师(4-2级)使用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化平台进行考核:物流师(4-3级)、理财规划师(3-2级)、心理咨询师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职业统一使用全美测评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简称“ATA公司”)提供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考核。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如无特别说明,报考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二级、一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其中:物流师、理财规划师2个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在规定时间内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在理论、实操鉴定结束后当天下午完成;其他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论文答辩的方式。论文答辩分别在“统考日”之后的5月28日和11月25日进行。考生论文在4月7日和10月13日前上报省鉴定中心。其中心理咨询师二级考生必须提交两篇文章:包括案例报告一篇,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一篇。论文的具体撰写格式和要求请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6〕10号”文件规定。
(三)考生单项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
报考信息:2017年人力资源考试报名时间|讲师解读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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