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开考职业、考试时间、考核方案:当年全国(省)统考文件,公布全年统考职业(级别)、考试时间、考核方案及省中心接收各省辖市和省直报名点数据的截止时间。
2、申报条件:依照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可联系报名点咨询,网上可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查阅。
3、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数据采取逐级汇总上报工作模式,报考考生须根据报名点的具体时间安排,携带相关资料提前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填写《统一鉴定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名点留存,一份成绩合格后随职业资格证书交考生存个人档案。
4、资料初审:报考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各职业级别具体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件:居民凭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员凭外国护照参加报名考试。其他证件(如户口簿、港澳/台通行证、驾驶证、居住证、工作证、学生证等证件)无效。
6、其他证件资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考前培训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7、照片要求:(1)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2寸两张;(2)电子证件照一份,规格要求见《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6〕19号)(http://link.233.com/23814/htm/7418/203798.html);(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考生责任自负。
8、补考:(1)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三级以下的职业(工种),一科成绩不合格者只能在相近一次考试中对不合格的科目进行补考;(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的职业(工种),一或两科成绩不合格者只能在相近一次考试中对不合格的科目进行补考。(3)补考不合格的考生再次参加考试按重新报考处理,原考试成绩不保留。
9、注意事项:考生应核实本人统一鉴定登记表所填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认本人报考的职业、级别与科目准确无误。考生应保证本人提供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项目完整,如经核实有作假行为,即取消其鉴定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考生个人信息及科目信息汇总上报后不得修改。
报考信息:2017年人力资源考试报名时间|讲师解读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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