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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人力资源专业能力辅导: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233网校 2015年4月23日
  • 第2页:能力要求
  能力要求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一)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雇员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雇员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雇员同意。雇主一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各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至少三名;雇主协商代表与雇员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由于工资集体协商会涉及一系列宏观、微观经济形势分析,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协商谈判的技能技巧等专业问题,故此协商双方均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例题2.6.7】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外的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  )。(2013年5月二级真题)
  A.1/2
  B.1/3
  C.1/4
  D.1/5
  【答案】B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步骤
  1.提出方应事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3.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4.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三)工资协商的审查
  1.工资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
  3.工资协议报送15日后,协商双方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该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4.在接到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后,协商双方应
  于5 E1内,以适当形式向双方人员公布。
  (四)明确工资协议期限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雇员和雇主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做好新旧工资协议的相互衔接。
  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程序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分为信息采集、价位制定、公开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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