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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如何发谁说了算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4日


  俞波法官 

  发放双薪不是法定义务 

  签合同时就该明确怎么发 

  浦东新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波法官表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底双薪,这不是一项法定义务。 

  俞波法官说,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而第13个月工资的标准,国家立法中也没有任何规定,所以这笔工资额度,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或者还是奖金,完全要根据企业与员工的约定,或者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因此,一旦职工和企业发生纠纷,法院遵循的依据只是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这时职工就陷入了被动局面,虽然有的官司胜诉了,但多数情况下只能被企业规定牵着鼻子走。 

  俞波法官提醒市民,劳动者进入企业前,应当先查看企业关于薪酬奖励的规定,一旦自己有反对意见,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出,并和企业另行重新约定,明确年底双薪怎么发放。日后在仲裁和起诉时,也可针对性提出要求,避免增加诉讼成本。 

  熊立民律师 

  年底双薪属于员工工资一部分 

  四维律师事务所的熊立民律师表示,年底双薪视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不是额外奖金。年底双薪就是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攒下来放到年末来发。他提出了一个观点:“除了规定之外,还得看劳动者为公司服务了多长时间。” 

  熊立民说,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双方有约定,那么发放方式和额度遵从约定。否则,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工作时间,按比例发放部分年底双薪,“干满几个月就发几个月的双薪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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