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人力资源管理>考试技巧

攻略:毕业生如何走出职场怪圈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6日


  而当辞职者一走了之以逃避支付违约金的现象发生后,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利并获得支持。但是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拒绝退工、扣留档案是唯一对抗个人违约的办法,实际上既妨碍了员工正当的就业权利,也会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失。

  过来人自述:一万元换回自由

  1998年的春天,即将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的我面临着两难选择:我接到了家乡省城一家大单位的录取通知,同时,我也争取到了去北京一个郊区单位的工作机会。前者意味着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发展机会,而后者能让我留在北京,得到许多同学都梦寐以求的北京户口。

  当然,我选择了留在北京,这也是当时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那年8月,在新单位报到的时候,我被要求签订一份《协议书》,同时交纳了4000元的“服务期保证金”。单位给我规定的“服务期”是五年,“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如违约离岗,不仅不退还保证金,另外还需缴纳6000元违约金。我没有任何疑问,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因为我早已了解,这就是游戏规则。

  在郊区上班的两年过得很快,工作很轻松,没有压力,收入不高,花消也不大,因为工作需要,我经常去到农民的田间地头。我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他们甚至表达了要提拔我的意思。

  但就在此时,我开始有一种焦虑感。2000年前后,正是网络最热的时候,城市里到处传来一夜暴富的神话和跳槽掘金的故事,我的那些在城里上班的大学同学都在热烈谈论发EMAIL,上BBS——而我连上网都不会,甚至我们办公室里连台电脑也没有。

  不久,我在城里找了份新工作,就找到单位领导,提出辞职。领导挽留我,我说,不行,我觉得自己快被时代抛弃了,我等不及了。最后,单位同意我调走,但我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其实,当时我听说了很多大学生不辞而别,单位也无可奈何的例子,但我觉得自己与这家单位在两年中相处得还不错,即使离开,我也愿意留下一个完满的结局,不想拖泥带水,撕破脸皮。所以,我借钱交了全部违约金,单位便把我的档案给了我。

  此后,我在北京的工作生活一直顺利。拥有户口为我扫除了许多障碍,让我免受许多歧视,却也没有让我变得更像一个北京人。

  这是我的故事,看起来,它就是一个为了北京户口付出一万块和两年青春的简单故事。如果时光能够回到1998年,我相信自己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六七年来,我看到影响抉择的周遭环境似乎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专家剖析“卖身契”“违约金”现象的深层原因:带户口的岗位是稀缺资源

  为什么求职的大学生明知自己会毁约并且要接受“违约金”制裁,而仍然欣然签约?为什么用人单位明知“卖身契”留不住人才却依然用此下策?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王通讯教授认为,在就业市场中,那些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工作岗位本身所具有的稀缺性,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

  在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下,同时考虑到北京的城市容纳能力,每年能够通过就业途径取得北京户口的人数是极其有限的,带户口的岗位就成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而拥有北京户口,意味着安定感、生活便利等等,为了得到北京这个大的发展平台,许多毕业生就宁愿暂时受委屈。

  由于是稀缺资源,而且这种稀缺性长期存在,户口本身就成为附加在工作岗位上的一种利益和补偿,正因为这样,政府才把进京指标作为扶植企业的一种方式。用人单位必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招聘过程中处于相对强势的他们也有条件采取这种“强加于人”的方式。

  据了解,我国《劳动法》中没有有关违约金的条款,但是也没有禁止设立违约金,所以支付违约金可以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冷处理:除了违约金 还有其他方法

  求职者对户口和跳槽自由的追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追求,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们没有立场去指责他们中的任何一方。然而,双方对于各自利益的正常维护,却导致了“卖身契”、“违约金”这一深究起来其实比较荒唐的现象多年存在。

  也许是该痛下决心解决问题的时候了。一直与北京形成人才竞争势头的上海在2005年就对大学生跳槽违约金做出了“封顶”的规定,这不一定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至少说明人家开始重视这件事情了,不再听之任之。

  不仅相关主管部门该有所作为,对有关政策加以调整,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需要尽快转变用户口这个稀缺资源吸引人才、靠违约金这条“麻绳”来限制人才流失的错误倾向。当自己的意中人一眨眼就飞到了别人篱下,用人单位的管理者该扪心自问?是否该在用人观念和机制上自我改进,是否应该给员工一个留下来的理由?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