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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2006年考前辅导招生简章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5日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三)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收费标准 
  1、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培训费830元,考试鉴定费280元,教材资料代办费170元。 
  2、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费1160元,考试鉴定费330元,教材资料代办费170元。 
  3、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费1700元,考试鉴定费580元,教材资料代办费250元。 
  凡我中心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参加升级考试者,可减免培训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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