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是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本市唯一的定点人力资源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单位,我们已成功开展了多次国家职业资格系列培训。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作为我们的品牌课程,以师资雄厚、教学设计合理、课程服务到位、考试通过率高而获得学员的一致认可。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为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配合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认证制度的全面实施,我们将在2006年8月举办第9期人力资源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级别设置: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课程名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前辅导(一、二、三、四级)
证 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课程大纲: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法律与法规、劳动经济学、职业道德。
课程特点:重点讲解与系统学习相结合 理论指导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应试辅导与能力提高相结合 全程跟班、专业服务。
师资力量:资深专业讲师、业内资深专家联袂授课。
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培训安排:周六周日上课,为期二个月。
培训、考试地点: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新颜路113号)。
开课时间: 第九期2006年8月份。
考试时间:2006年11月12日。
我们的承诺:一次不过,免费再学,通过为止!
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料:
1、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2、4张两寸黑白相片;
3、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时间:2006年6月——2006年8月20日。
三、咨询电话:0512-52711210;52700673。传真:52705951
附:人力资源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