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监理单位承担了国内某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包,经业主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l:监理工程师在审图时发现,基础工程的设计有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的工程 质量标准,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立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改正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在主体工程施工时,甲施工单位认为,变更部分主体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更易得到保证,因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事件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分包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分包的工程是经业主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甲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4: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和报验合格的材料有差异,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将该材料进行了有监理见证的抽检。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
3.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指出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是否妥当?程序上有无不妥之处?如有不妥,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