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分包单位。施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事故。
【问题】
现场所发生的质量事故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在此次事故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
理由: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书面确认。
(1)建设单位没有责任。理由:因为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
(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理由:因为质量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且监理单位已按规定履行了职责。
(3)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理由: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质量责任义务,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4)分包单位应承担责任。理由:因为质量事故是由于其违章作业直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