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背景:
某实施监理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甲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时认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满足开工要求,但其他开工条件尚不具备。
事件2:桩基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出现断桩事故。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申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的验收并直接办理档案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该文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人这部分资料。
问题:
1.事件1中,工程开工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2.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断桩事故?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5.分别说明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有何不妥?对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处理?
答案:1.工程开工还应具备的条件: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2.项目监理机构应:(1)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2)责令甲施工单位报送断桩事故调查报告;
(3)审查甲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处理方案、措施;
(4)审查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5)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6)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1)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实施细则做法正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这一职责。
(2)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做法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并移交的做法不妥。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向城市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档案移交。
5.甲施工单位应汇总乙施工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乙施工单位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列入工程档案。
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沟通后,应向甲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