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某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某投标人确定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1200万元,其中材料费占50%,单价措施项目费为300万元,其中人工费与机械费占40%。总价措施项目费按照可计量部分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的2%记取,其他项目费为20万元,规费费率为7%,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金税率为3.48%。
【问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1)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机费=1200×(1-50%)=600(万元);
(2)单价措施项目费中的人机费=300×40%=120(万元);
(3)总价措施项目费=(600+120)×2%=14.4(万元);
(4)规费=(1200+300+14.4+20)×7%=107.41(万元);
(5)税金=(1200+300+14.4+20+107.41)×3.48%=57.13(万元);
(6)投标报价=1200+300+14.4+20+107.41+57.13=1698.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