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开标由公证机构组织并主持,在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并由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开标程序及其他开标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件2:开标前1小时,设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担任评委会主任,主持评标会议,但不参加评标打分。评委由6人组成,招标单位3名,其余3名在该市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事件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结束,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按投标单位的得分高低,仅向招标单位推荐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些?
2.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应满足什么条件?
3.事件1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正确做法。
4.事件2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正确做法。
5.事件3中评标委员会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回答: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评标办法;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专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3.不妥之处:开标会议由公证机构组织并主持不妥。
正确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会议应该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不合理。
正确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评标委员会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