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包人义务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属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承包工作范围内包括部分施工图设计任务,则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设计资质等级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和文件要求(可能属于施工承包人的设计分包人)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约定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具体名称和时间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需要约定具体的工作位置和要求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需要约定设施名称、要求和完成时间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约定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内容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追加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约定需要保护的范围和费用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根据施工管理规定和当地的环保法规,约定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五、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目前很多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承包的合同,主材经常采用由发包人提供的方式。在专用条款中应明确约定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合同责任。施工合同范本附件提供了标准化的表格格式。
六、担保和保险
(一)履行合同的担保
合同是否有履约担保不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来执行。如果合同约定有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则需在专用条款内明确说明担保的种类、担保方式、有效期、担保金额以及担保书的格式。担保合同将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二)保险责任
工程保险是转移工程风险的重要手段,如果合同约定有保险的话,在专用条款内应约定投保的险种、保险的内容、办理保险的责任以及保险金额。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发生合同争议时,应按如下程序解决:双方协商和解解决;达不成一致时请第三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因此在专用条款内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合同争议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方式、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