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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来源:233网校 2012年3月27日
导读: 2012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辅导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二)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及合同有效期(表4-2)
表4-2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及合同有效期


项目

内容

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

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

额外工作

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合同有效期

监理合同的有效期即监理人的责任期,不是用约定的日历天数为准,而是以监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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