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务必于2006年1月20日前通过网络将最终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信息须删除)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处理,统一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人事部门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发给考生。考生个人也可于2006年5月11日至12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
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与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部门按照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缴考试费每科82元(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报名资格审查费,其余款项于2006年1月17至18日一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八、其它
考生应考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6年上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名信息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