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
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日期时间科目
5月13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者,只需参加指定的两个科目,但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各市、各单位应要求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 105号)规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为: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科。
1、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毕业;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监理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1月17日至18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