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方法的角度看,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范围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系统外部协调又分为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 近外层和远外层的主要区别是,建设工程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一般没有合同关系。
1、 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 (一)要素有用性原理 运用要素有用性原理,首先应看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在组织活动中的有用性,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 (二)报考相关性原理 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也可以大于二,还可以小于二。整体效应不等于其各局部效应的简单相加,这就是报考相关性原理。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否则,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三)主观能动性原理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 (四)规律效应性原理 规律与效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懂得只有努力揭示规律,才有取得效应的可能,而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
2、 平行承发包模式
(一)平行承发包模式特点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平行的,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平行的, 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二)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1)有利于缩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 (2)有利于质量控制。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 2.缺点 (1)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2)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 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3、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一)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特点 所谓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优缺点:1.优点 (1)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 (2)有利于投资控制。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并且监理单位也易于控制。 (3)有利于质量控制。 (4)有利于工期控制。 2.缺点 (1)建设周期较长。不仅不能将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搭接,而且施工招标需要的时 间也较长。 (2)总包报价可能较高。竞争相对不甚激烈;另一方面,总包单位都要在分包报价的基础上加收管理费向业主报价。 4、 项目总承包模式 (一)项目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
(二)项目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1)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2)缩短建设周期。 (3)利于投资控制。 2.缺点 (1)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 (2)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往往导致合同价格较高。 (3)质量控制难度大。其原因一是质量控制标准制约性受到影响;二是“他人控制”机制薄弱。 5、 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 (一)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3)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4)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 (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 (3)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1)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 (2)对监理人员的平衡。 (二)与业主的协调 。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 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
(三)与承包商的协调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2)进度问题的协调。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 (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 (5)合同争议的协调。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7)处理好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