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建设项目的控制系统
一、建设项目控制系统的概念
控制系统由被控制子系统、控制子系统和信息反馈子系统组成。信息反馈子系统把被控制子系统和控制子系统联系起来,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控制系统不断地与外部环境进行着各种形式的交换,它是与外部大环境相关联的开放系统。 来源:www.examda.com
每一个子系统都是由存储分子系统、调整分子系统和反馈分子系统构成。它具有制定标准、评定效绩、纠正偏差的控制基本功能。
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四者之间,形成了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在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监理方是控制子系统,承包方是被控制子系统,监理方与承包方两个子系统间通过信息反馈子系统连接起来,进行信息的交流与互换,实现控制与被控制之间的关系。
在控制子系统和被控制子系统内又分别存在着存储分子系统、调整分子系统和信息反馈分子系统。
(1)存储分子系统。存储分子系统接受目标规划和计划后,将它们存储于控制子系统内作为控制的基本依据。同时,存储控制程序评价标准、控制报告等资料。存储分子系统接受来自信息反馈子系统的工程状况报告,将被控制子系统输出的实际目标值和计划运行情况与本系统内存储的各方面控制标准加以对比,并将结果送达到调整分子系统中。
(2)调整分子系统。调整分子系统根据送达过来的经过加工处理的工程输出信息以及外部环境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工程问题的方案。同时,分析预测工程发展趋势并提出预防目标偏离的措施。决策后,决策信息输入到目标规划和计划系统,并按此实施。
(3)反馈分子系统。反馈分子系统联系着存储分子系统、调整分子系统。它把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于工程输入、变换、输出的情况和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传递给存储分子系统,它从存储分子系统得出的对比结果传递到调整分子系统,以便给出纠正措施;同时把来自调整分子系统的有关纠正措施的信息反馈给存储分子系统。信息反馈分子系统通过信息的传递子系统成为一体化运行的报考系统。
也就是说,反馈分子系统一方面负责调整分子系统与存储分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经过调整的目标规划和计划通过反馈分子系统传送到存储分子系统,存储分子系统将变化了的目标规划和计划、控制程序和评价偏差标准等重新存储起来以备下一循环用于控制。
同时反馈子系统还负责将经调整分子系统调整后的信息传递到连接控制子系统和被控制子系统的反馈子系统。
(4)反馈子系统。将控制子系统与被控制子系统、控制系统与外部环境相联系的是信息反馈子系统。
信息反馈子系统专门从事对工程实施系统的监督工作,要跟踪工程进展情况。信息反馈子系统要监督从投入到输出的各个环节,并密切注意外部环境变化。它将工程状况和相关的信息不断收集起来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向控制子系统和被控制子系统传递。
在每一新的控制循环开始之际,反馈子系统还应当监督检查被控制子系统是否开始执行调整后的计划和方案。对于新计划或新方案的反映也应当及时反馈给控制子系统,以便控制子系统采用进一步的对策。
信息反馈子系统通过纠正信息和工程状况信息把控制系统与被控制系统联系起来。又通过向外部环境输出并从外部环境收集信息,将控制系统乃至整个项目系统与外部环境联系起来,使控制系统成为开放系统。
信息反馈的过程也是一个信息处理的过程。反馈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应分别存人不同的档案。如工程的变动,应同时存人变动档案和技术档案。
二、目标控制系统
从控制系统的组成及作用机理中我们知道,项目监理机构不但要不断完善本身的控制系统,健全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反馈系统,而且要帮助承包单位建立和改进其控制系统。
项目监理机构自身的控制系统包括了项目监理机构运转的制度(监理机构的内部制度、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等)、监理工作的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等。为了实施有效控制,在项目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信息反馈系统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反馈系统,不但有利于控制系统通过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跟踪,检查输出结果得到反馈信息,而且应该是被控制系统自身主动、及时而又全面地向控制系统反馈信息。
国际上通行的请示(request)和汇报(report)制度,又称“2R制度”,对于在项目监理中加强信息反馈与控制可以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所谓的“2R制度”是指承包单位必须每天就拟进行的工作内容、工作面、工作量和拟投入的材料,已完成的工作和拟进行工作的准备状况向监理工程师书面请示和汇报,承包商只能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前提下操作。这样,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和工期三大目标实现的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监理手中。
1.“211制度”运作过程
“2R制度”的运作过程是,承包商在从事永久性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自费印制大量的“Work Request”(工作请示)和“Work Report”(工作汇报)正式表格。“2R”内容大致相当,作用互为条件:承包商每一个工作日结束之前必须就下一个工作日将进行的各种检查、检测、新的工作内容或工作面、工作量、施工方法、措施、各工作面负责人姓名等填写在“工作请示”中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这种监理制度下,对新开始的工作,承包商要就准备工作提请检查;对持续性的工作,承包商必须就昨天工作质量和拟进行工作的准备工作均提请监理工程师审查。申请的内容还包括材料的检测和部分工程的分包。与此同时,承包单位还必须就当天已认可的工作的完成情况填写“工作汇报”,作为获得明天工作批准的条件或参考。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的分析对承包商工作请示表中的内容和工作量予以增删和特别指示。承包单位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工作,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的工作不能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因为在这种制度下,监理工程师每日认可的“2R”同时又是承包商获得进度款的依据,承包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任何投入(如人力、材料和设备)都将得不到补偿,所以这就意味着,没有监理工程师在“request”上的批准,承包商不得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或工作面,不得将材料投入工程甚至置放现场,不得自行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
2.约束项目风险的方式
工程项目建设有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目标,“2R制度”能帮助监理工程师有效做到这一点。
“2R制度”对工程质量保障效果最为突出,可靠的质量不仅来自合格的材料,还依赖先进、科学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与管理。而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与管理是否合格和科学,重在事前是否有严密的检查。在“2R制度”下,承包单位在向现场运进任何材料或在进行一个新的工作内容或进入新的工作面之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请示,否则就是违约的。
在进度方面,根据“2R制度”,一旦施工合同授予,监理工程师下达项目开工令,承包商必须在规定的开工日进行实质性施工,按计划投入人力、设备等,并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否则将视作违约,监理工程师可拒付工程相应进度款,并有权付款雇用他人来执行该项指示,后果由承包商承担。
在投资控制方面,“2R制度”也独树一帜。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是工程必须在施工合同价之内完成。工程结算超预算主要原因是:劳动力和材料价格的上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加。“2R制度”避免了由于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超预算的可能性:承包单位标价是实价,对其有约束力;承包单位无权自行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即使是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加大资源的投入来保障项目计划目标的实现,承包商也无权要求得到补偿。
从“2R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运行的机理来看,它把承包单位的每一项活动都置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之下,通过请示与汇报,监理工程师不但随时可以掌握工程的信息,而且还可以随时把自己的意见传达给承包单位。从而使信息反馈系统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