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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精讲班第20讲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7年9月28日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精讲班第20讲讲义

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一)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管理是指业主将工程建设任务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总承包管理与项目总承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直接进行设计与施工,没有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而是将承接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包出去,他们专心致力于建设工程管理;后者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实体,是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的主要力量。(P119图5-4)

(二)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比较有利,进度控制也有利。
2.缺点
(1)由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是总包与分包关系,后者才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就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
(2)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总结表格

 
平行承发包模式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项目总承包模式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优点
有利于缩短工期
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量减少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比较有利
有利于质量控制
有利于投资控制
缩短建设周期
进度控制也有利
业主选择承建单位范围大
有利于质量控制
利于投资控制
有利于工期控制
缺点
合同数量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
建设周期较长
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十分关键
投资控制难度大
总包报价可能较高
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
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质量控制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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