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约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被要约人。要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具体地讲,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必须是对相对人发出的行为,必须由相对人承诺,虽然相对人的人数可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另外,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表现在:(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确定;(2)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对行为人不具有合同意义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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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合同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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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采用不要式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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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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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哪些合同是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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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