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作为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的对象 :1)人的行为 对某些作业或操作,应以人为重点进行控制。2)物的质量与性能 施工设备和材料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主要因素,对某些工程尤为重要,常作为控制的重点。3)关键的操作。4)施工技术参数。5)施工顺序。6)技术间歇。7)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8)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应列为重点,仔细分析、严格控制。9)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10)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总之,质量控制点选择时要根据对重要的质量特性进行重点控制的要求,选择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的质量因素作为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和预控,这是进行质量控制的有效方法。
4.质量预控对策的检查 :工程质量预控是针对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或分部、分项工程,事先分析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分析可能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质量预控及对策的表达方式主要有: 1)文字表达; 2)用表格形式表达; 3)解析图形式表达。 用解析图的形式表示质量预控及措施对策是用两份图表表达的:1)工程质量预控图 2)质量控制对策图
(二)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承包单位做好技术交底,是取得好的施工质量的条件之一。为此,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实施前均要进行交底。作业技术交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化,是更细致、明确、更加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案,是工序施工或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指导文件。为做好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技术交底要紧紧围绕和具体施工有关的操作者、机械设备、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工艺、工法、施工环境、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交底中要明确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作业标准和要求、什么时间完成等。 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要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如技术交底书不能保证作业活动的质量要求,承包单位要进行修改补充。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或分项工程,不得进人正式实施。
(三)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在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2)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3)材料构配件存放条件的控制。 4)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
(四)环境状态的控制
1.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指诸如: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这些条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
2.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指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程师做好承包单位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检查,并督促其落实,是保证作业效果的重要前提。
3.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于未来的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利影响时,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做好充足的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包括1)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检查。2)机械设备工作状态的检查。3)特殊设备安全运行的审核。对于现场使用的塔吊及有关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进入现场后在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劳动安全部门鉴定,符合要求并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允许承包单位投入使用。4)大型临时设备的检查。
(六)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
1.工地试验室
2.监理工程师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查 :1)工程作业开始前,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地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的资质证明文件,列出本试验室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主要仪器、设备;法定计量部门对计量器具的标定证明文件;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资质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等。2)监理工程师的实地检查。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地试验室资质证明文件、试验设备、检测仪器能否满足工程质量检查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精度是否符合需要;法定计量部门标定资料,合格证、率定表,是否在标定的有效期内;试验室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符合实际;试验、检测人员的上岗资质等。经检查,确认能满足工程质量检验要求,则予以批准,同意使用,否则,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补充,在没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之前,工地试验室不得使用。
3.工地测量仪器的检查:施工测量开始前,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测量仪器的型号、技术指标、精度等级、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证明,测量工的上岗证明,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正式测量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也应经常检查了解计量仪器、测量设备的性能、精度状况,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之中。
(七)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1. 现场劳动组织的控制:劳动组织涉及到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及管理者,以及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2)管理人员到位:作业活动的直接负责人(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安全员,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必须在岗。3)相关制度要健全: 2.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保证作业活动的效果与质量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
(一)承包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承包单位是施工质量的直接实施者和责任者。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就是使承包单位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并运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