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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来源:233网校 2015-11-02 11:13:00
导读: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考点: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由233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233.com/jjcy)编辑整理!
1.基金管理人的法定组织形式

  基金管理人,就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的机构。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而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2.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

  基金管理公司不仅对其运作应当严格监管,而且对其设立也应当严格审批。中国证监会作为基金政府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基金管理公司的章程不仅应当记载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且要反映《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以及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 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l0年以上。

  (4)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 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 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5)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 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上述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例题】下列各项中(  )不是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法定组织形式。

  A.基金管理公司

  B.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

  C.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D.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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