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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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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列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后果。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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