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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金融基础辅导-我国金融企业

来源:233网校 2007-08-22 11:22:00

例题:单项选择题
银行发放抵押贷款时,要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我国担保法规定,在抵押合同中( )贷款得不到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A.必须约定
B.不得约定
C.要由贷款人规定
D.要由借款人承诺
答案:B

3.质押贷款 119
(1)质押贷款的概念和质押物的种类
质押贷款是按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并移交贷款人占有作为债务担保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的质物分为:
A.动产。
B.权利。
第一,票据和单据。
第二,有价证券。
第三,依法可转让的无形资产中的财产权
(2)贷款人对质物的保管责任
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交的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坏,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押合同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贷款人的时间。
质押合同从借款人将质押物移交贷款人占有时开始生效。
例题:单选
反映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的主要区别的是(   )。
A.借款人与贷款人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B.合同生效日
C.借款人不能按期履行清偿时担保品的处理规定
D.贷款清偿后,担保品处理规定
答案:B
解析:抵押合同从抵押物登记日起生效,质押合同从借款人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时开始生效。
(三)票据贴现 
1.票据贴现的概念
票据贴现是银行买进未到期的已承兑商业票据,为贴现人融通资金的行为。是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
2.票据贴现与贷款的区别
(1)受信人不同。
(2)关系人不同。
(3)流动性不同。
(4)期限的伸缩性不同
(5)付息方式和利率水平不同。
3.票据贴现的申请与审查
票据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要提交票据贴现申请书、汇票和有关货运单据。银行接到贴现申请书后,应认真审查,主要审查如下内容:
(1)票据种类的审查。
(2)对票据要式、要件的审查。
(3)对票据的商品性审查。
(4)对贴现票据关系人的审查。
(5)对贴现期限的审查。
(6)对贴现额的审查。
4.银行对贴现票款的收回
(1)正常收回。
(2)贴现票据到期,票据付款人无款支付的处理。
(3)贴现票据的追索金额
按照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到期时,如果票据上的付款人无款支付,可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金额为:
(1)票据金额;
(2)自票据到期日至票据清偿日,按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3)因形式追索权而支付的有关费用。
例题:单项选择题
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的一项(  )业务。
A.资产
B.负债
C.中间
D.表外
答案:A
解析:票据贴现是银行买进未到期的已承兑商业票据,未贴现人融通资金的行为,它是一项资产业务。

银行已贴现的票据,到期付款人不能清偿时,银行首先应该向
(   )追索。
A.贴现申请人            B.票据承兑人
C.贴现银行              D.保证人
答案:B

(四)消费贷款
1.消费贷款的概念和关系人
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和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
消费贷款的种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
(1)按贷款的偿还方式划分
A.一次性偿还贷款。
B.分期偿还贷款。
(2)按贷款用途划分,可分为:
A.个人住房贷款。
B.汽车消费贷款。
C.耐用消费品贷款。
D.助学贷款。
E.小额生活费贷款。
(3)消费贷款的提供方式
A.直接信贷方式。
B.间接信贷方式。
C.循环透支消费信贷。

(五)助学贷款
1.助学贷款的概念
助学贷款是根据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经济困难的非义务教育学生发放的,用于资助其缴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的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普通商业性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
(2)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和范围。
(3) 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和额度。
(4)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人。
(5)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
(6) 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
(7) 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
(8)建立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
3.普通商业性助学贷款
普通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财政不贴息的商业性贷款。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都可以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办理这种贷款。
普通商业性助学贷款又分为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普通商业性助学贷款只能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和日常生活费用。
例题:单项选择题
目前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为()。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农业银行
C.中国建设银行
D.中国银行
E.交通银行
答案:ABCD
解析:我国目前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四家银行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第三节 贷款业务的一般程序
学习目标
了解“借款申请书”的主要内容;熟悉借款人应随同申请书向贷款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掌握贷款人贷前调查的基本内容,了解对借款人信用等级评估的要求。掌握贷款的审批制度、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的具体内容;掌握签订贷款合同和办理贷款担保的手续;掌握贷款的发放手续、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收回贷款的不同要求。
(一)借款人申请
(二)贷款人贷前调查
例题:单选
通过审查贷款担保物、保证人,以测定贷款风险度,调查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风险情况是(  c  )。
    A.对借款人信用等级的调查  B.对借款合法性的调查
    c.对贷款安全性的调查    D.对贷款效益性的调查

(三)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四)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
(五)贷款的发放
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要按合同规定按期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六)贷款人贷后检查
贷款人发放贷款后,要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七)贷款的偿还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不按照合同规定偿还贷款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的偿还方式有:
1.按期偿还。
2.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
3.展期偿还。
4.逾期偿还。
以上为第八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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