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经济师《邮电经济专业》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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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邮政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国际和国内邮政相关法律法规,《邮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邮政法》的变革,现行《邮政法》的总体框架和基本法律制度,并能够依法经营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考试内容
(一)国际邮政法律规范
国际邮政法律规范,主要指万国邮政联盟的相天法规;各国邮政立法的核心内容;邮政运营者的法律地位;普遍服务和邮政专营制度的法律含义。
(二)我国邮政立法概述
新中国第。部《邮政法》;《邮政法》的修订原因、修订历程、修订意义及主要内容。
(三)现行《邮政法》的主要内容
邮政法概述;邮政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和所坚持的基本原则;邮政法的主要法律制度: (1)邮政普遍服务法律制度,(2)邮政设施管理法律制度,(3)邮政资费管理法律制度,(4)邮政安全法律制度,(5)快递管理法律制度,(6)邮政监督法律制度,(7)损失赔偿法律制度,(8)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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