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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工程经济有关的税种

2012/12/12 15:04:18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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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增值税
  ■ 纳税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额=销售收入-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
  ■ 收入项目
  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从受让方收取的,没有任何扣除的全部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 扣除项目包括
  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新建房屋本身及室内外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城乡维护建设税
  ■ 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征依据
  ■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或镇,税率为5%
  ■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上述地区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
  ■ 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征依据
  ■ 税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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