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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合同法律制度详解(5)

2010年2月1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

  狭义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的变化。

  2、合同变更具有如下特征:

  (1)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新协议。

  注:①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②在合同未变更以前,原合同依然有效。在合同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以后的合同内容作出履行。

  (2)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局部变更,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改变。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但合同的变更不能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产生效力,也就是说,合同变更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4)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5)合同变更应当符合合同订立的程序,并且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例题14:2007年多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变更的提法中,正确的有(  )。

  A.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

  B.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

  C.合同变更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有溯及力

  D.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E.合同变更应当符合合同订立的程序

责编:xuxiaomin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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